原招標公告第3.2.2業(yè)績要求: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(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),具有不少于2份向燃煤發(fā)
電機組供應儀器儀表或控制設備的合同業(yè)績,且供貨和使用無不良記錄。請?zhí)峁┖贤瑥陀〖贤饷妗⒑贤炞趾炚马摗⒐┴浄秶怼⒐┴洈盗?否則按無效業(yè)績處理;變更為“3.2.2業(yè)績要求: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(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),具有不少于1項空氣
壓縮機部件及設備的合同業(yè)績,且供貨和使用無不良記錄。請?zhí)峁┖贤瑥陀〖贤饷妗⒑贤炞趾炚马摗⒐┴浄秶怼⒐┴洈盗?否則按無效業(yè)績處理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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